发布日期:2025-07-28 04:21点击次数:105
广州有一对夫妇,在长沙拥有一套 72 平米的毛坯房。数年前,他们以每月 720 元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了一名男子,并且签订了为期 6 年的租赁合同。由于房子未装修,男子入住的时候自己花了 3 万元安装水电、铺设地板、购置家具,这才实现了 “拎包入住”。
6 年的租期一到,夫妇俩告知男子要收回房子自用,男子口头答应了。可令夫妇俩意想不到的是,就在他们准备收房的时候,邻居突然打电话说屋里有异常的动静。他们匆忙赶回家,发现防盗门被碎木片卡住了。当推开房门的那一刻,他们彻底惊呆了。原本空荡荡的毛坯房如今变成了一片废墟,墙皮被砸得坑洼不平,男子自己购置的衣柜、床架全都被砸成了碎片,玻璃渣和水泥块混在一起铺满了地面。
丈夫愤怒至极想要报警,就在这时却收到了男子的短信:“我花了三万装修,你们说收就收?我拆自己的东西,没毛病。” 男子还拿出装修票据和物业证明,强调被砸的都是自己添置的物品。原来,合同里注明了 “乙方可自行添置简易家具”,这一条款就成了男子的 “依据”。
看着满屋子的狼藉,夫妇俩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—— 报警似乎也没有正当的理由,只能默默忍受这个哑巴亏。周围的邻居们议论纷纷,直说这是 “偷鸡不成蚀把米”。
这场租房纠纷,也给众多房东提了个醒:合同的细节千万不能马虎。